福州大学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为了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和重要指示精神,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创建一个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根据《福建省安委员会关于开展2021年全省“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我校活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紧扣“全面落实学校安全工作主体责任”主题,通过开展一系列形式多样、内容新颖、社会广泛参与的校园安全宣教活动,进一步加强安全法制观念,落实安全责任,弘扬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安全素养,为促进我校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校园安全水平持续提高奠定坚实基础。
二、活动主题
全面落实学校安全工作主体责任。
三、活动时间
2021年6月1日至6月30日
四、活动内容
(一)把握重点,加强宣传教育
1、“安全生产月”期间,各单位要结合“6.16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组织开展以“全面落实学校安全工作主体责任”为主题的校园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活动当天设立咨询台,重点设置防溺水、危化安全、食堂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生活安全、等宣传展板;
2、各单位通过各类宣传媒体,如宣传栏、QQ、微信、公众号等阵地,广泛宣传反恐、消防、交通、饮食卫生、校产使用与保管等方面的法律规章和安全常识,进一步扩大活动覆盖面和影响力;
3、在校园内悬挂安全生产宣传标语和横幅,向全体师生发放校园安全知识宣传资料,努力打造平安校园。
(二)形式多样,开展各类活动
1、以公共安全、消防安全为重点,组织开展反恐、消防培训和演练。贴近实战,注重实效,按照要求开展多部门协调配合的安全应急预案和综合实战演练;
2、各单位组织师生员工观看警示教育片、事故资料片,引导师生员工深入吸取事故教训,加强自我保护意识;
3、以省教育厅举办的平安校园建设工作培训班和教师教学能力展示活动为契机,组织开展校园安全培训,重点加强师生员工特别是新入职职工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三)加强排查,消除安全隐患
1、对学生公寓、教学大楼、体育设施等教育教学活动场所进行定期排查,发现隐患要及时上报和妥善处理,避免事故发生;
2、对学校的实验室、计算机室、食堂等要害部门进行检查,注意消防安全,消除火灾隐患;
3、加强校园环境建设,室内卫生要保持清洁,教室要通风,保持空气流通,避免传染病流行。
五、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学校成立福州大学“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负责指导、协调和组织全校“安全生产月”活动,校领导黄细嘉院长为主任。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综治办),负责学校“安全生产月”活动日常协调工作,组织实施学校“安全生产月”相关活动,并综合指导学校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办公室主任由校综治办主任担任。
校内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参照成立相应的“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部署落实安全工作措施,确保此次活动有序开展;
2、广泛发动,深入动员,促进“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全面开展。各单位在开展时做到部署到位、宣传到位,发动到位、经费到位以及效果到位,将“安全生产月”活动做深、做实、做细;
3、结合实际,注重实效。各单位要坚持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师生原则,紧扣主题,创新活动形式和内容,在保证活动开展的质量和实效上下功夫,充分调动广大师生的积极性;
3、我校“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活动开展情况调度,及时发现、总结好做法、好形式和典型亮点,并加强宣传报道。活动结束后,要认真进行总结,深入发掘先进典型。
校内各单位要根据本方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分别于6月6日前和6月30日前将具体实施方案和活动总结材料、活动期间的视频(分辨率大于1280像素*720像素,格式为MP4、MPG2、AVI、MTS)、照片资料(分辨率不低于1920像素*1080像素,格式为JPG、PNG、PSD)报学校综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