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成人高考招生简章,中山大学成人高考招生简章2020!
中山大学成人高考
当然不一样 我有朋友考上了
成高确实是业余学习,上课在晚上和周末
成高考中大,只能高中考大专或者大专考本科
以前还有高中靠本科的,现在全部没有了
学校给办理学生证,但不给办理校园卡,不能像全日制在校学生一样享用图书馆的资源
本科通过答辩毕业的颁发学位证书
中山大学的自主招生简章内容有哪些呢?
第一条 选拔对象及报名条件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申请学生应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在科技发明、文学创作、研究实践、才能禀赋等方面具有突出表现并取得标志性成果(须提供发明专利、公开发表论文、著作等证明材料)。
二、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五项学科竞赛省级赛区(联赛)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复赛(省级赛区)、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初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中获得一等奖及以上或不少于2个不同学科省级赛区二等奖及以上奖励(须提供获奖证书)。
第二条 招生计划和专业我校2021年自主招生计划不超过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按人文学科类(50名)、社会科学类(40名)、经济管理类(65名)、理科基础类(65名)、信息科学类(45名)、工程技术类(40名)、资源环境类(40名)、医药类(40名)等8个学科大类进行自主招生。(详见附件)
学生根据自身兴趣及特长填报1-2个学科大类。
第三条 报名方法一、网上报名
在阳光高考平台“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注册并登录,按网上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申请表,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下载打印申请表,经中学审核盖章、个人签名后扫描上传申请表,确认报考志愿。
二、报名时间
2021年3月10日-2021年3月31日
三、注意事项
报名无需邮寄申请材料,学生在上传申请材料(申请表、获奖证书、相关作品及证明材料)扫描件时须确保电子文件清晰可读。若报名材料不符合要求,我校不予受理。
第四条 选拔程序一、初审
我校组织学科专家组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初审获得考核资格的学生按志愿优先的原则拟定考核大类。具体名单于4月下旬在中山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
二、考核
分人文学科类、社会科学类、经济管理类、理科基础类、信息科学类、工程技术类、资源环境类、医药类等8个学科大类进行考核,主要考查学生在相关学科大类的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同时加强对学生理想信念、思想品德、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考核。
由不少于5名专家组成一组进行小组面试;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第五条 录取政策获得我校自主招生入选资格的学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按生源地省级招办(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和我校要求填报自主招生志愿,所填专业志愿须在已认定学科大类中填报。根据入选资格学生自主招生志愿、高考成绩、经公示的优惠分值、入选学科大类和学校模拟投档线决定录取与否。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一、入选学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其所在省份模拟投档线以上,在已认定学科大类的前两个专业志愿中安排录取。
二、入选学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其所在省份模拟投档线下20分以内,且不低于一本控制线,在已认定的学科大类中安排专业录取。
三、考核中超过80%的专家认定为“优秀”的入选学生,高考成绩可降至其所在省份一本控制线,并在该学科大类中安排专业录取。
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一本控制线”按省级招办(考试院)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第六条 监督管理一、我校招生领导机构为中山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立自主招生专家委员会具体负责自主招生工作。
二、中学及学生应对其提供的材料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实,要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
三、为保证自主招生的公平、公正、公开,初审合格名单、入选资格学生名单、录取名单分别在本校、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公示。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学校网站、信函、电话、现场进行举报。
四、中山大学监察处对招生工作加强监督检查。
附则
本简章由中山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于2021年2月24日审查通过,适用于中山大学2021年自主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实施。中山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委托中山大学招生办公室解释。若教育部及生源省份政策有所调整,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中山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是怎样的?
一、报考条件(一)全国统考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德良好。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中山大学规定的体检要求。
4.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21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往届本科毕业生;或已获硕士、博士学位人员。
5.医学临床各专业(学术型)只接受本科为医学专业的毕业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
6.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中山大学不接受学生在中山大学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7. 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的真实性,一经查证为不属实,将被取消准考、录取或入学资格,已入校的将被取消学籍。
(二)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报考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6、7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者(从毕业后到2021年9月1日,下同);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者。
(三)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报考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4、6、7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不得报考)。
中山大学自主招生简章内容有哪些呢?
第一条 招收对象
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中学学科(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竞赛获省级一等奖以上(含省级一等奖)的学生可报考我校“学科竞赛特长生”,详见《中山大学2021年自主选拔录取(学科竞赛特长生)实施办法》。
第二条 招生计划和专业
我校2021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计划为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400名),按人文学科类、社会科学类、经济管理类、理科基础类、信息科学与工程类、资源环境类、医药类等7个学科大类进行自主选拔录取。(附件1)
第三条 报名方式
(一)网上报名
学生登录综合性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联合考试网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联考系统”)进行报名并填报学科大类志愿。(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2日-2021年1月2日)。
(二)报名原则
1、中学推荐。中学根据我校分配名额(校荐码将以公函形式发至相关中学)进行推荐,被推荐学生可获得笔试资格。
报名材料:《综合性大学自主选拔申请表》、《中学推荐名单汇总表》。由中学统一集中邮寄。
2、个人自荐。学生须提供至少2名相关学科领域专家的推荐信,证明其学科特长和培养潜质。经我校审核通过的个别优秀学生可获得笔试资格。
报名材料:《综合性大学自主选拔申请表》、专家推荐信(附件2)、个人陈述(手写,500字以上)、高中阶段获奖证书复印件及特长证明材料。材料须用A4大小纸张印制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三)邮寄材料
报名材料请于 2021年1月4日前以特快专递寄达中山大学招生办公室(中山大学大钟楼,邮编:510275)。请务必在快递封面注明“自主选拔录取报名材料”。逾期不予受理,材料恕不退还。
第四条 选拔程序
(一)初审
我校组织专家对学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学生可于2021年1月11日左右登录联考系统查询初审结果。
(二)笔试
综合性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联合考试
理科生考核科目:自然科学基础(数学、物理)
文科生考核科目:人文科学基础(语文、数学)
时间:2021年3月1日
学生可于3月中下旬登录中山大学网上报名系统查询面试资格。
(四)面试
以学科大类分组进行面试。
时间:另行通知
第五条 录取政策
我校自主选拔录取入选学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按照各省级招办提出的自主选拔录取报考要求填报高考志愿,所填专业志愿须在已认定学科大类中填报。
(一)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其所在省份投档线以上,在已认定学科大类的前两个专业志愿中安排录取;
(二) 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其所在省份投档线下20分以内,且不低于一本控制线,在已认定的学科大类中安排专业录取。
(三)经考核认定,在某学科具有明显特长及相当培养潜质、表现特别突出的优秀入选考生,高考成绩要求可降至其所在省份一本控制线。
具体以资格通知书为准。
第六条 相关说明
(一)我校招生领导机构为中山大学招生委员会,成立自主选拔录取专家委员会具体负责自主选拔录取工作。
(二)为兼顾生源质量与区域分布的合理性以及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在确定测试资格时,我校将向中西部地区、农村地区中学的申请学生适当倾斜。
(三)中学及学生应对其提供的材料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相关学生入选资格,暂停学生所在中学推荐资格三年,并通报当地教育主管部门。
(四)为保证自主选拔录取的公平、公正、公开,有关选拔程序及录取结果将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
(五)国防生、少数民族预科生、港澳台侨生招生类别以及医学长学制专业、联合培养项目招生专业不纳入自主选拔录取招生范围。
(六)自主选拔录取入选学生须留意教育部、当地省级招办公布的招生录取工作相关规定,以及我校公布的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若相关规定有变化,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附则
第七条 本实施办法由中山大学招生委员会于2021年12月17日审查通过,适用于中山大学2021年自主选拔录取工作,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八条 本实施办法由中山大学招生委员会委托中山大学招生办公室解释。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的高考招生简章有哪些呢?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院校名称:中山大学新华学院
第四条 院校国标代码:13902
第五条 学校;邮政编码:510520
校区1:(东莞校区)广东省东莞市麻涌镇沿江西一路7号;邮政编码:523133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业颁证:凡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生基本要求时,准予毕业并颁发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的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成人高考招生电话,处理普通全日制本、专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及学校办学条件,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选考科目以及其他要求,由各省级招办向社会公布。
第十五条 录取批次:广东省为第二批本科B类,其它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批次执行。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文科类、理科类、美术类分类录取。
第十八条 实行平行院校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文科类、理科类专业投档比例,视生源情况而定,投档比例不高于105%。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文科类、理科类专业按招生计划的-120%投档,我院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美术类的投档比例根据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确定。
第十九条 学院将不超过本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跨省招生的预留计划。预留计划数将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第二十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投档要求的情况下,中山大学新华学院依据考生志愿和学校确定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专业录取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高考总分相同的,按高考总分排位前者优先录取。
第二十二条 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总成绩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三条 外语语种要求:语种不限,根据我院专业培养要求和教学安排,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艺术设计学(服装设计、服装工程)专业面向美术类考生招生。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艺术(美术)类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学习。
所有专业对男女生比例无限制。
第二十四条 凡报考我院的美术类考生,专业分档时按文化分、术科分权重各占50%计算总分,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十五条 在广东省,报考高校文科类、理科类第二批本科层次专业的考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两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在广东省,报考高校美术类、音乐类、体育类各批次专业的考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至少有两门达到D级及其以上等级。当考生考试成绩(或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二十六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规定加分投档,但录取专业时以实际分数为准。在高考成绩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和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中山大学2021年外语类保送生招生简章是怎样的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制定此简章。
第一条 招生对象
来自教育部批准的具有保送生资格的外国语中学,且由中学推荐的具有外语类保送资格的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
第二条 招生专业及计划
招生专业:英语、日语、德语、法语、阿拉伯语、西班牙语、朝鲜语、俄语
招生计划:约30名,择优录取。
第三条 报名方法
一、网上报名
本次招生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注册并登录,按网上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申请表,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下载打印申请表,经个人签名、中学审核盖章后扫描上传申请表,确认报考。
二、报名时间
2021年1月11日-1月13日
三、注意事项
报名无需邮寄申请材料,学生在上传申请材料扫描件时须确保电子文件清晰可读。若报名材料不符合要求,我校不予受理。
第四条 选拔程序
一、初审:学生可于1月14日登陆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并进行缴费。缴费时间:1月14-16日。缴费标准:根据广东省物价局缴费要求,外语类保送生测试费160元/人,缴费成功后自行打印准考证。
二、测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笔试科目:综合卷,120分钟,总分200分
面试内容:专业外语口试
测试
三、名单确定:根据复试成绩择优确定入选学生名单及其预录取专业。
学生录取和入校后不得转入非外语类专业就读。
预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按照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公示、报送、审批及办理手续,正式录取通知书将与普通高考录取通知书同步发放。
第五条 监督管理
一、我校成立外语类保送生招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外语类保送生招生工作。
二、中学及学生应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及准确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相关学生的保送资格,暂停学生所在中学推荐资格三年,并通报当地教育主管部门。
三、为保证保送生招生的公平、公正、公开,有关选拔程序及录取结果将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
四、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和要求,我校将对所有录取的考生在入学后进行身体健康复检。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五、中山大学监察处对招生工作加强监督检查。
第六条附则
本简章由中山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于2021年1月10日审查通过,适用于中山大学2021年外语类保送生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实施。中山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委托中山大学招生办公室解释。若教育部及生源省份政策有所调整,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中山大学本科招生网:
招生办公室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三条 院校名称:中山大学新华学院
第四条 院校国标代码:13902
第五条 学校;邮政编码:510520
校区1:(东莞校区)广东省东莞市麻涌镇沿江西一路7号;邮政编码:523133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业颁证:凡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生基本要求时,准予毕业并颁发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的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中山大学附属中学小升初的招生简章内容有哪些?
报 考 事 项
一、报名登记手续
1、 报名条件:品德优良,身心健康成人高考招生电话,五、六年级语、数、英学期总评均为A的应届小学毕业生,户籍不限。
2、 报名方法:
第一步: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4月8日至4月20日,。(网上报名具体办法)
第二步:现场验证、领取准考证。时间:2021年4月21日至4月25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2)所有考生均需按以上时间要求先在网上报名,然后再到学校验证并领取《准考证》。未按时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
(3)领取准考证时,考生可自愿购买测评参考资料。
3、初中部教学开放日:5月1日 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40?5:00; 内容:教学活动、招生咨询等全方位开放。
二、测评、录取事项
1、 测评时间:小学毕业考试后第一天(具体时间5月份公布)。 测评科目:英语、语文、数学
注:英语和语文合卷,满分120分(英语100分、语文20分),考试时间80分钟。数学满分1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三科?分220分。
2、 录取办法:根据考生入学综合素质测评的成绩择优录取。
3、小学五、六年级被评为“广州市三好学生”、“广州市优秀少先队员”、“广州市优秀学生干部”等获奖考生,可给予加10分投档录取,但奖学金认定排名时均以原始分为依据。
三、收费标准和奖励
1、 收费标准:走读生13000元/学期,住宿生14750元/学期。
其他收费:校服费、春秋游费等代收费;非广州户口考生(含港澳台及外国学生)捐赠款等。
2、 奖励办法 (注:详细奖励方案参见学校招生办宣传。)
(1)初一年级收费时,入学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列前30名者,获初一、初二年级免收或减少学费奖励。
(2)初二年级收费时,奖励在初一年级德智体全面发展且总评成绩列年级前30名的学生。
(3)初三年级收费时,奖励在初二年级德智体全面发展且总评成绩列年级前30名的学生。
四、中大子弟报名需知
中大子弟(含符合优录政策的大学本部子女、附属医院子女、南校区孙辈)报名时间为5月15日?18日,招生简章等另专门通知。
五、招生咨询方式
/sysuschool
电话:招生期间(4月1日?7月15日):84112380,84114905,84114906 非招生期间:84113971
校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南校区内(从中山大学西门进,直行100米)
交通:地铁八号线 (中大站B出口)
公交车 (荣校站):14 , 25, 53, 69, 80, 88, 93, 184, 188, 190, 197, 206, 208, 211, 226, 250, 263, 264, 270, 276, 565, 823, B9 ,大学城3线等。
中山大学有成人高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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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人高考180分能被中山大学录取吗
重庆市2007年各类成人高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经重庆市招生委员会审定,现将重庆市2007年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通知如下:一、专科起点升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一)文史、中医类:200分。(二)艺术类:170分。(三)理工类:140分。(四)经济管理类:130分(五)法学类:180分。(六)教育管理类:178分。(七)农学类、医学类:160分。二、高中起点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一)文史、外语类:245分(成绩科目:语文、数学、外语、历史地理)。(二)理工、外语类:245分(成绩科目: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三)艺术类:150分(成绩科目:语文、外语、历史地理)。三、高中起点专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成绩科目:语文、数学、外语、公民道德与法律基础)(一)文史类:245分。(二)文科外语类:215分。(三)文科艺术类:180分(不计数学成绩)。(四)文科体育类:210分。(五)理工类:251分。(六)理科外语类:230分。(七)理科艺术类:190分(不计数学成绩)。(八 )理科体育类:2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