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福州12月10日电 记者昨天从省教育部门获悉,福建省2003年选拔高职高专优秀毕业生升入本科高等学校继续学习的方案已正式出台。此举意在使学生在完成高职高专学习的基础上,通过两年的本科教育,继续提高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提高综合素质,成为具有创业精神、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选拔对象与学制
选拔对象为2003年全省高职高专(含师范生)、高等学历文凭考试的应届毕业生,学制二年。
招生学校与选拔考试科目
承担2003年选拔招生的本科高校为:厦门大学、华侨大学、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农林大学、集美大学、福建医科大学、福建中医学院、漳州师院等9所本科院校。
采取由省组织统一考试和学校考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选拔。选拔考试科目为英语、高等数学(理工类)或大学语文(文史财经类)、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综合知识等四门,其中英语、高等数学、大学语文三科由省教育厅组织命题,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综合知识两科由各有关高校联合命题。各科考试成绩满分皆为150分,四门总分为600分。每门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艺术类、英语类考试科目时间另定),考试纪律参照国家高考规定执行。
报名手续与考试时间
报名时间为2002年12月14日至20日。报名地点为考生所在学校。每个考生可以同时填报三所招收同类学科(专业)的招生学校。考生从福州大学工程技术学院网站下载报名表格填写后,由考生所在院校于2002年12月23日前将表格加盖院校公章连同每位考生的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相片(背后写上院校、姓名)及报名考务费(105元)统一寄往考生报考的第一志愿院校,并同时将报名信息通过网络分别传至第一、第二、第三志愿院校。考生所在院校负责考生资格审查,受记过以上处分或学业成绩明显不能毕业的不能报考。选拔招生的考务工作在各有关学校纪律监察部门监督下由各招生学校具体负责。
考试时间为2003年2月12日、13日二天福建省成人高考招生,考试地点为考生第一志愿填报的招生学校,第一志愿院校负责向考生所在学校统一发放成绩单。
招生办法与时间
2003年3月中旬,在达到省教育厅统一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中,由招生学校根据国家有关招生政策自主招生,择优录取。
学习管理与毕业生待遇
经选拔入学的学生取得本科生资格,由学校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统一管理。选拔入学的学生应单独编班培养。
经选拔升入本科高等学校继续学习的学生可颁发专科毕业证书。学生接受本科教育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由学校颁发毕业证书,其毕业证书内容填写“在我校XX专业专科起点二年制本科学习”,学习起止时间按入本科实际时间填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授予学士学位。学生毕业后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缴费标准与要求
学生实行缴费上学,缴费标准按省物委核定的高等职业教育收费标准执行。各校应在招生前将收费标准向社会公开。
各校对学生实行统一管理福建省成人高考招生,不得在校外设教学点及由系、部、处以及教研室等自行举办。学校必须对选拔进校的高职高专学生在办学形式、人才培养模式、教学计划、课程设置、实践环节等有关方面进行改革与探索,确保人才培养目标,提高教育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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