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政策
一、 招生类型及学习形式、年限
(一)招生政策
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各类成人高校实行全国统一招生考试。招生类型分三种:
1. 专科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
2. 高中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高起本);
3. 高中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高起专)。
(二)学习形式
成人高校的学习形式有三种:
1. 脱产;
2. 业余;
3. 函授。
(三)学习年限
1.脱产最短学习年限为:高起本四年,专升本和高起专两年;
2. 业余和函授最短学习年限为:高起本5年,专升本和高起专两年半。
二、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三)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四)报考高起本或高起专的考生应具有高中(含中专、职中、技校)毕业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力。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五)报考成人高校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2.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
3.报考医学门类其他专业的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4.报考医学门类专升本的考生须取得国家认可的大专相应专业学历;
5.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根据有关部门规定,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且要求报考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其所获得的医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历文凭将不能作为参加执业医师、执业护士考试的依据。
(六)报考河北师范大学“以成人高等教育形式培养本科学历小学教师”各专业的考生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考生必须是我省在职小学教师;
2.所报专业应与现任教学科或拟任教学科一致(第二学历除外);
3.原则上任教学科为理科专业的教师不得报考文科专业。
考生报名时河北成人高考招生,须持有所在学校出具的证明信(证明信式样须从网上下载)。
(七)考生应在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的区县确认点办理信息确认手续。在河北省工作,无河北省户口的考生,在居住证所在地的区县确认点办理信息确认手续。严禁任何成人高校、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招生中介和个人组织考生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跨市(区、县)到我省辖区内进行异地报考。
(八)考生确认时须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同胞持护照),无河北户口的考生还须持居住证和单位证明。
(九)招生学校对本校的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提出要求的河北成人高考招生,须经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布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