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3〕9号)的文件精神、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13年北京市(地区)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京招考委〔2013〕11号)及《北京教育考试考务管理规定》(京考考务[2013]3号)的文件要求,特制定北京市成人高校招生简章如下: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考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三)身体健康2013成人高考招生,生活能自理2013成人高考招生,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四)报考高中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高起本)或高中起点升专科(以下简称高起专)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
(五)报考专科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
(六)报考成人高校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相应专业学历;或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2、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
3、报考医学门类其他专业的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4、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七)所有参加全国统考、单考和免试入学的考生均须办理报名手续。
(中国教育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