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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成人高考招生(2024年广州南方学院(原中山大学南方学院)普通专升本招生简章进入阅读模式)

广东省2024年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时间表(北京时间)广东省2024年普通专升本招生院校和专业详见《专业目录及考试要求》或报名时登录报名系统查阅,专业计划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九、普通高校专升本在校学习期间的管理(三)普通专升本为国家任务生,秋季入学,全日制脱产学习。十、普通高校专升本毕业与就业普通专升本毕业后的就业办法,与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相同。

②已取得专科毕业证,但报名系统学历验证结果为“不通过”的,考生还必须上传专科毕业证书、学历认证报告或电子注册备案表。

③非广东户籍报考建档立卡类别的,考生还须上传有关建档立卡的证明资料(全国扶贫开发管理系统本人信息页截图并盖当地管理机构公章)。

④符合加分照顾政策的,考生还须在报名结束前上传相应的获奖证书等证明资料。省招生办审核后,普通专升本录取前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示符合加分资格的考生名单。

⑤考生须依据《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体格检查表》(附件2)的规定,自行前往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体检,填报志愿开始前将体检结果上传至报名系统中(体检表有效期:2024年1月1日至填报志愿第一天)。

(5)资料审核。

①考生上传的资料由省招生办在网上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分为“通过”“待验证”和“不通过”3种,不通过的将反馈不通过的原因,1月22日18:00前完成所有预报名考生资料审核。审核结果为“不通过”的考生,根据不通过的原因,须在1月23日18:00前上传补充资料,逾期未上传补充资料的,视为放弃报名。

②考生预报名时学历验证结果为“不通过”,且在报名期间还未获得学历认证报告或电子注册备案表的考生,可选择“申请补学历认证报告或电子注册备案表”,阅读并签订“补报资料承诺书”后,审核时将考生设置为“待验证”,设置为“待验证”的考生可以交费。考生须将学历认证报告或电子注册备案表上传至报名系统,由省招生办审核,上传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28日。逾期未提交学历认证报告或电子注册备案表的考生,将被取消报考资格,不予打印准考证,不安排考试。

2.选择考试科目。考生须认真查阅拟报考院校的招生简章和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编印的《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专业目录及考试要求》(下称《专业目录及考试要求》),详细了解我校招生专业的相关要求。按拟报考的我校专业学科门类选择专业基础课科目;对于专业综合课,考生要结合自身拟报考我校专业实际,选择报考省统考科目。

3.确认报名。2024年1月24日17:00为报名交费截止时间。

(1)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自行查看审核结果,审核结果为“通过”或“待验证”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交费,确认报名资格。

(2)交费成功的考生才能参加编排考场座位、打印准考证;未交费的考生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二)报考费

报名考生需交报考费40元/科。已成功报名(交费成功)的考生,若个人原因放弃报名,不予退回报考费。

三、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

(一)2024年普通专升本考试科目共设4门,分别为2门公共课、1门专业基础课、1门专业综合课。公共课、专业基础课每科考试时间120分钟、卷面满分值100分;专业综合课每科考试时间150分钟、卷面满分值200分。

(二)省统一考试科目的考生考场座位统一编排管理。为了适应网上评卷的要求,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编排考场和座位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考生准考证。

(三)省统一考试科目的考试要求由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教育部专科升本科同一层次的要求编写确定,详见《专业目录及考试要求》。

(四)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时间为2024年3月26日(星期六)至27日(星期日)两天,具体安排见下表:

广东省2024年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时间表(北京时间)

四、录取批次及类别设置

2024年普通专升本设置提前批、普通批、建档立卡三个录取批次。提前批为需要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职教师资类专业。普通批为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12个学科门类的专业。建档立卡批次仅限原建档立卡考生报考,在普通批次录取完成后进行投档录取。

各批次录取先后顺序为提前批→普通批→建档立卡批。

五、我校专业计划

广东省2024年普通专升本招生院校和专业详见《专业目录及考试要求》或报名时登录报名系统查阅,专业计划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六、规范加分照顾政策

对符合我省普通专升本招生报考相关规定,并获得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高教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职教赛道)(以下简称“互联网+”大赛)或教育部等37部门主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以下简称职业院校大赛)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主办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以下简称职业技能大赛)奖项的考生,可在其文化课省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分值投档,具体规定如下:

(一)获得“互联网+”大赛国赛金奖或银奖(团队)、职业院校大赛或职业技能大赛国赛一等奖及以上的高职(专科)学生,可在其普通专升本招生文化课省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5分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二)获得“互联网+”大赛国赛铜奖或省赛金奖(团队)、职业院校大赛或职业技能大赛国赛二等奖的高职(专科)学生,可在其普通专升本招生文化课省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三)获得“互联网+”大赛省赛银奖或铜奖(团队)、职业院校大赛或职业技能大赛国赛三等奖的高职(专科)学生,可在其普通专升本招生文化课省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七、志愿填报

2024年普通专升本实行考后知分填报志愿,考试成绩公布后,考生根据自身实际,按院校专业组模式进行志愿填报。

(一)志愿设置。提前批(职教师资类专业)设置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普通批设置1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建档立卡批次设置5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最多可填报4个专业志愿及1个是否服从调剂选项。

(二)志愿填报。考生只能按自身报考的考试科目组选择相应院校专业组志愿及专业志愿进行填报,参加了专业综合课省统考和招生院校自行组织命题科目考试的考生,可同时填报提前批、普通批和建档立卡批次中符合条件的院校专业组。

志愿填报的具体安排和要求在考试成绩公布后另文通知。

八、录取

(一)普通专升本招生由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年度普通专升本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情况,按考生类别(职教师资、建档立卡考生、普通考生)、专业基础课分别划定三科总分(2门公共课+1门专业基础课,外国语言文学类中非英语类专业为1门公共课+1门专业基础课+1门专业课,下同)和专业综合课两条最低控制分数线。

(二)根据平行志愿投档原则,对两条最低控制分数线均已上线的考生,按其四科总分和院校专业组计划1: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即依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和院校专业组计划,按考生成绩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检索,排位靠前的考生优先检索,再按考生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志愿逐个检索,在考试科目组符合的前提下,按院校专业组计划1:1比例从高到低投档,由招生院校在投出的考生中按照招生章程择优录取,不得跨院校专业组录取或调剂。

根据广东省投档规则出档后,我校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顺序中山大学成人高考招生,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三)考生成绩排位规则如下:

1.不同科目组(含省统考科目组和院校自命题科目组)分开、单独排位。

2.根据考生四科总分(含加分)从高到低确定投档位序。四科总分(含加分)相同时,比较四科总分(不含加分)高低,高者优先。

四科总分(不含加分)仍相同时,比较三科总分高低,高者优先。

三科总分(不含加分)仍相同时,按以下原则进行排序:

第一位序,比较专业基础课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二位序,比较公共课中政治理论科目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三位序,除外国语言文学类中非英语类专业外,比较公共课中英语科目成绩高低,高者优先。外国语言文学类中非英语类专业,比较专业课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四位序,比较专业综合课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五位序,单科成绩均相同的同时投档。

增加三科总分排名,排位规则参照上面执行。

(四)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高校保送录取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3号)精神,符合上述相应报考条件的高职应届毕业生,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World Skills Competition)”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可以保送录取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和应用型普通本科高校。考生向相关院校提交相关资料申请保送生资格,经院校审核同意后,由院校按规定进行公示,并向省招生办进行备案办理录取手续。

(五)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我省将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下称建档立卡)考生按一定比例安排建档立卡考生招生计划,实行计划单列,单独录取。

(六)2024年普通专升本继续实行征集志愿。在正式投档录取结束后,若学校因上线生源不足、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等原因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可视情况进行征集志愿录取,征集志愿投档录取的原则如下:

依据三科总分投档,根据广东省投档规则出档后,我校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择优录取。

(七)考生资格审核。学校严格按照省招生办的要求,协助做好考生报名资格的审核工作。学校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强化措施,认真负责做好考生报名资格和上传资料的审核。对在审核过程中,招生工作人员不负责、不履职,准予不符合报名条件考生报考的,将追究有关领导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八)省招生办负责打印普通专升本录取新生名册一式两份,并具有“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录取专用章”及领导签章的电子签章,一份邮寄有关录取高校,另一份由省招生办存档备查。高等学校依据省招生办核准并备案的录取新生名册打印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由校长签发(或授权签发),不再加盖省招生办录取专用章。学校在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校章后连同有关入学报到须知直接寄送至被录取考生。

九、普通高校专升本在校学习期间的管理

(一)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普通高校在新生入学时要对新生专科学历等报名资料进行复核,复核未通过的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并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学生入学学籍注册后三个月内,招生院校应对学生人员身份、前置学历条件、身心健康情况等入学资格情况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二)新生入学后的体检复检工作,由各普通高等学校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的通知》(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及教育部《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2号)要求执行,复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三)普通专升本为国家任务生,秋季入学,全日制脱产学习。学校对普通专升本学生可采取插班就读、独立编班等形式开展教育教学,并按普通高等教育学生相关管理办法管理。普通专升本学生毕业时,其毕业证书上标注“在本校 XX 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实际时间填写。

十、普通高校专升本毕业与就业

普通专升本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获得相应学分,德、智、体考核合格,符合相应专业人才培养规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本科毕业,发给本科毕业证书。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普通专升本毕业后的就业办法中山大学成人高考招生,与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