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第二师范学院2012年成人高考招生简章
(原广东教育学院)
一、学院概况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原广东教育学院)创建于1955年,由广东省人民政府主办,广东省教育厅主管,是新中国成立后广东省较早设置的省属公办高校之一。经教育部批准,2010年3月学校改制为省属普通本科学校。学校师资力量雄厚,专业教师队伍结构合理、数量充足、素质精良,兼职教师队伍梯队合理,综合素质优秀,分别由省内外知名专家学者、著名校长和特级教师组成。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的成人教育是广东省成人教育办学历史最长的院校之一、办学品质优良,美誉度高,以管理规范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学校现开设15个本科专业和28个专科专业,覆盖了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法学、管理学和艺术学7个学科门类。现有广东省中小学校长培训中心、广东省中小学德育研究与指导中心、广东省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项目办公室、广东省普通高中教师培训协作组、广东省中小学校培训项目办公室、基础教育课程与教学研究中心、广东省幼儿园园长、幼儿园教师省级培训基地等。
成人教育学院承担全校的成人学历教育,形成多专业、多层次、多形式、多站点的办学体系广东成人高考招生,有高效的、完善的成人高等教育管理体系。在办学层次上,有高中起点专科、专科起点本科等不同办学层次,与广东第二师范学院普通教育相对应的所有学科门类的专业均可招生;在办学形式上,有函授、业余等学历教育,近年来,学院积极应对国家办学形势变革,把握国家政策,深挖传统项目潜力,以市场为导向,进一步拓展成人继续教育,全面推进人才培养模式与教学模式的改革,在各类短期继续教育培训方面,如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学科教师区域合作培训、区域教育行政中层管理干部培训、中学实验教师(实验管理员)培训、幼儿园园长、行政管理干部和骨干教师培训、中小学各科教师继续教育和骨干教师培训等等,不断提升办学层次和办学质量,以优越的师资、规范的管理、严谨的教学为社会培养了大批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取得了显著的成绩。随着市场对人才需求的不断变化,我院将逐步形成门类齐全、形式更多、层次更高的全新成人继续教育办学体系,努力打造成人继续教育“立交桥”。
改革开放以来,学校共培养成人本专科生5.2万人,培训中小学校长2.8万多人次、中小学骨干教师35万人次。2012年成人高等教育共有在校学员5000余人,在省内设有15个校外教学站(点),为广东省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培养了大批较高层次专业人才,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和一致好评。热忱欢迎有志学习、提高的在职教师、干部、职员和社会青年报考。
二、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报考: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报考高中起点专科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报考专科起点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本省成人高校的应届毕业生(指2013年春季入学报到时能取得专科毕业证书),可以报考。
4、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的学习。
三、报名办法
1、考生原则上在常住户口或暂住证所在地市、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报名并参加考试。
2、考生报名时应按规定交验高中或专科毕业证书、身份证以及照顾加分等有关证明材料,并提交身份证、高中或专科毕业证书、照顾加分等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报考专科的考生:须交验高中毕业证书、中职、技工学校毕业证书。
报考专升本的考生:须持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本省成人高校的应届毕业生(指2013年春季入学报到时能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考生),报名时需交验经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核准的高等学校新生录取名册复印件及学校出具的各学期各科成绩(每科具体分数)合格的证明。参加自学考试各科考试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广东成人高考招生,但未领取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毕业生必须交验省自考办出具的各科成绩合格的证明。
3、考生报名时,必须用户口簿或身份证上的现用姓名和身份证号,考试和录取以此为依据,任何人不得更改考生报名的姓名和身份证号。
4、实行网上报名,并实行先预报名、现场确认报名制度。预报名时考生通过报名系统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了解报考须知、各成人招生学校招生计划,自行录入本人的基本信息(含姓名、身份证号、通讯地址、联系电话、选考科目、报考志愿等),已取得专科毕业证书报考专升本的考生还必须在网上输入专科毕业证书编码、毕业学校、毕业时间、毕业专业。然后在省招生办公室规定的正式报名时间内到市招生办公室规定的报名点确认报名资格,电子摄像,并交纳报名费。
考生电子档案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考生应认真核对本人的报名表,并对其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因考生本人填报的信息错误以及填报志愿不当原因而落选的,或因地址不详使录取通知书无法寄出的,其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
5、考生凭假证或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证件报名的,何时发现,何时取消考生的录取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