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院校、独立学院:
为做好2019年我省优秀专科生本科学习选拔工作(以下简称“专转本”),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接收机构及计划申报
1.高职(专科)学生“专转本”计划总量控制在我省高职(专科)毕业生的5%以内,共1.5万人,安排在普通本科院校和独立学院。
2.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大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厅〔2015〕3号),今年我省将继续开展普通高职院校(专科)退役大学生“专转本”工作,计划500名。
3.接收高校必须为“特殊转学”学生单独设班,不得转学。
4.接收高校要将“专抄”工作纳入学校本科培养规模,根据“专抄”学生情况、自身办学条件和往年接收规模合理申报接收计划。根据本科专业与专升本阶段考生所学专业基本一致的要求,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要精心制定“专转本”的专业计划。2018年12月14日前,接收高校按所附数据库格式(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纸质版须加盖高校公章,电子版发送至JSSJYT_XSC@163)向省教育厅大学生办公室提交接收计划。COM)。省教育厅将审查每所学校申报的计划并予以发布。
5.接收高校要根据我厅下达的“专项转”计划,制定办班通则。小册子应载明招生人数、专业名称、专业要求、班级所在地、学费标准、培养模式、学籍管理、毕业证书发放等内容。该章应在线供考生查询。
2.选择对象和方法
1.选拔对象为纳入高校国家招生计划并经省招生部门按规定程序正式录取的三年级注册学生(含高校单独招生的学生);经区/市招生部门按规定程序正式录取,在本省各学校就读5年制1年制高等职业教育5年级的学生;我省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和退役。完成高职学业后,经有关单位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审核后,可以参加“专转本”选拔考试。
2.根据以上三类选拔对象,采取三种选拔方式:普通高职(专科)学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转本”由省级统一1次考试选拔;5年制1年制继续高等职业教育中的5岁注册生由接收院校组织考试,择优录取,实施方案另行印发;少数国家级、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应届毕业生将由接收院校自主招生,实施方案另行印发。
3.适当扩大高校招生自主权,实现部分学生通过直接考试被相关接收机构录取。2019年自主招生计划950人,安排在南京晓庄学院、苏州科技大学、常熟理工学院、盐城工学院、淮阴工学院、徐州工学院等6所普通公办院校成人高考招生专业目录,只招收国家级、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应届毕业生。自主招生工作是在高职院校应届毕业生报名和学校推荐的基础上,按规定的程序和条件进行的。接收院校采用专业理论考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择优录取。录取工作必须在普通高校“专转本”统一考试学生报名前完成。
3.注册、自愿报告和检查
1.报名条件:(1)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2)完成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后,达到毕业要求,能够正常毕业。报名工作安排在2019年1月初。
2.注册资格考试。报考高校“专业副本”的考生,应由高校资格考试考生根据报考条件和学籍管理有关规定进行推荐,并张贴在校园醒目位置。
3.自愿设定。2019年“专转本”录取将根据考生类别设置平行院校志愿者。考生可根据专升本阶段所学专业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分类的102个学科,在本学科门类中选择相同或相近的专业。每个学生最多可以填报5所院校的5个专业。
4.考试。文科(英语、日语)、艺术类考试科目:大学语文(150分)、英语(日语)(150分)、计算机基础(100分);理工类考试科目:高等数学(150分)、英语(150分)、计算机基础(100分)。满分是400分。英语考生的英语试卷与其他考生的不同。省控线分为文科、英语、日语、理工类、艺术类,考试时间为2019年3月16日。
我省普通高职院校大学生和退役士兵“专转本”的报名、考试和录取工作由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和监督。我省退役士兵凭身份证、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专科)毕业证书、士兵退役证等材料到指定地点登记。
4.转移和培养
1.省级统一1次考试后,由省教育厅统一1次划出录取资格线。相关本科院校根据公布的计划和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学生。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录取和督导。学校不得接收不符合接收院校专业要求且基础专业课程不符合招生要求的考生。
2.省教育厅将对录取结果进行审核登记,并办理学籍变更相关手续。
3.“专抄”新生持毕业证和录取通知书到本科院校办理入学手续,未取得毕业证的“专抄”学生不允许在接收院校办理入学手续。“专转本”学生制度1 .转入本科三年级学习。
4.普通高校“专转本”学生学费与接收高校同专业学生学费相同。
5.接收高校负责“专转本”高校的自主招生,在学校招生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根据德、智、体综合测量的原则,制定录取办法。拟录取考生名单按照考试累计总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经省教育厅审核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学校出具录取通知书。
6.接收机构要全面总结近年来“专转本”工作,根据“专转本”学生实际情况确定培养目标和培养要求成人高考招生专业目录,认真修订完善人才培养方案,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5.学籍管理与就业
1.“专转本”学生不允许转专业和转其他学校。
2.“专转本”学生除国家和省有明确规定外,享受与转入学校本科学生同等待遇。“专升本”学生的毕业证书应按国家规定填写。
3.“专转本”学生毕业时,按照国家有关本科毕业生的就业政策执行。
6.加强组织领导。
1.接收机构要切实加强对“专抄”工作的宣传、组织和领导。要明确负责人,强化政策解答,落实工作责任,严格加强管理,积极做好各项工作。学校要认真做好学生报名、选拔、考试等工作。学校要积极配合,共同做好考试组织和考生服务工作,确保考试安全保密。
2.“专抄”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公开报名、公开评选方式和结果的原则,杜绝评选过程中的不正之风。要充分发挥高校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加强对“专转本”工作的监督。凡在组织报名、考试、录取过程中违反规定,不符合“专转本”要求的,经查将取消该校选拔或接收“专转本”学生的资格,并对相关当事人进行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