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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南医学院成人高考招生(赣南医学院在全国医科大学排名)

简介:赣南医学院招生网是学校招生与就业管理处主办的网络信息发布平台,主要负责发布招生方面的信息,包括招考动态、招考指南、专业介绍、历史数据等栏目,让广大考生、家长能够在时间内通过最权威的视角了解赣南医学院的招生信息。赣南医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第二条赣南医学院是公办、省属普通高等本科院校,办学以本科为主。

简介:赣南医学院招生网是学校招生与就业管理处主办的网络信息发布平台,主要负责发布招生方面的信息,包括招考动态、招考指南、专业介绍、历史数据等栏目,让广大考生、家长能够在时间内通过最权威的视角了解赣南医学院的招生信息。

招生与就业管理处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招生就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学校的有关规定。

二、制定学校招生就业工作的相关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制订学校普通教育本、专科招生简章和招生方案,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招生宣传活动。

四、负责学校普通教育本、专科生源计划的编制、申报。

五、负责组织招生录取工作,协调处理招生录取工作中遗留问题。

六、负责普通教育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方案的编制、毕业生资格审查和派遣工作。

七、积极开拓就业市场,组织大中型的校园招聘活动;收集并发布用人单位的需求信息。

八、负责普通教育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指导、创业培训及创业管理;做好就业指导课的课程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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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组织协调各二级学院招生就业工作,做好招生就业管理和服务工作。

十、组织开展招生、就业工作的相关调研活动,为学校相关学科、专业调整提供参考性意见。

十一、建立和维护招生就业系统信息网络。

十二、负责招生、就业工作年度工作计划总结。

十三、负责校友联络等各项工作。

十四、完成学校党委、行政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配合其他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附录:

赣南医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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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总则及基本情况

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及江西省政府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赣南医学院是公办、省属普通高等本科院校,办学以本科为主。

第三条学校地址:黄金校区(江西省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校园区),章贡校区(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医学院路1号)。

第二章报考要求

第四条外语要求:1、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考生要参加高考英语口试;2、其他专业新生入学后的外语课程仅开设英语;

第五条各专业招生录取不限男、女生比例。

第六条考生身体条件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新生入学后将进行体检复查。鉴于就业市场需求情况,建议报考护理学专业的考生身高女生不低于1.58米、建议报考学专业的考生身高男性不低于1.68米、女性不低于1.58米。

第七条江西理工类考生报考我校临床医学(五年制本科)专业代号有01、02、03、04,分别代表临床医学和临床医学分流方向:临床医学(医事法学方向)、临床医学(医学心理学方向)、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临床方向)。

第三章录取规则

第八条严格按照教育部、江西省教育厅及有关省市招办的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录取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1、志愿优先原则:志愿报考我校的上线考生,我校优先录取;在同等条件下英语语种考生优先录取。

2、考分优先原则:在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对非志愿报考我校的上线考生,在国家规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专业调剂原则:因所报专业志愿已录满,服从专业调剂者优先录取到未满额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则退档。考生一经录取原则上不作专业调整。

4、政策照顾原则:我校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制定的招生政策,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条件进行录取。

5、国家中西部地区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录取原则:面向江西省应届高中生招收的国家中西部地区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须参加全国高校统一入学考试,与非定向招生同时录取。定向招生计划在调档分数线上不能完成,可在调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由省教育考试院补充投档,根据考生志愿择优录取,已被录取的定向考生不再退档;若仍完不成定向招生计划,则就地转为非定向计划执行。考生正式录取前,须签订相关定向培养协议赣南医学院成人高考招生,对无故拒签协议的考生,取消其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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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奖、助、贷学金和勤工助学

第九条奖学金设置:

1、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国家助学金:2000元/人。

2、韩济生院士教育教学奖:由名誉院长韩济生院士设立。

3、江洲“长江学子”奖学金:由校友江洲先生设立。

4、何懿奖、助学金:由校友、日本国中医学院院长何懿设立。

5、“金阳光读书奖”:由南昌金阳光医学书店设立。

6、学习奖学金:分特等、一等、二等、三等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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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科技活动奖学金:分特等、一等、二等、三等奖学金。

8、单项奖学金:每学期按在校学生6%评定。

第十条扶困助学措施:

1、学校成立扶助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大学生扶助管理中心专门机构,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

2、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减、免”等一系列资助体系,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轻经济压力。

3、为切实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学校通过“绿色通道”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4、联系国家机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人士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各种方式的资助。

第五章收费及其它

第十一条收费标准:学校按江西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学费:制药工程、生物技术专业4025元/人?学年,公共事业管理、英语、法学、医药营销、应用英语专业3795元/人?学年,艺术设计专业9200元/人?学年,医学、运动康复及其他专业4255元/人?学年;住宿费:1000元/人?学年。招收的国家中西部地区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享受国家、江西省、赣南医学院有关减免学杂费政策。

第十二条毕业证书:取得赣南医学院学籍的学生,完成学校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考核及格,准予毕业,颁发全国统一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加盖“赣南医学院”公章,实行网上电子注册;品学兼优的本科毕业生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赣南医学院成人高考招生,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由学校颁发学士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