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工作部署,2021年河北省成人高校招生报名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方式
我省成人高校招生报名工作实行网上报名、网上审核、网上交费。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点击首页右侧“成人高考信息服务”进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成人高校招生考试信息服务平台”,选择“网上报名”,填报基本信息、志愿信息,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照片,以及我省规定的相关材料,审核通过后进行网上交费。
二、时间安排
(一)统考生(含农民工考生)
网上报名:8月27日9时至9月1日16时(期间22:00至次日6:00系统维护),逾期不再受理。
网上审核和现场核验材料:9月5日至9月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现役军人考生、未满18周岁考生、申请照顾加分考生(不含25周岁以上、少数民族、申请原贫困县照顾加分考生),到所选考区内任一现场审核点交验材料。
网上交费:9月9日9时发布审核结果。审核通过考生于9月11日16时前网上交费(期间每天22:00至次日6:00系统维护)。审核未通过考生可于9月9日至9月1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到所选考区内任一现场审核点交验材料河北成人高考招生,或根据系统提示网上修改报名信息。9月11日12时前,再次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结果,审核通过考生于9月11日16时前网上交费。逾期不再受理。审核未通过考生不再受理报名。
(二)免试生
网上报名:8月27日9时至8月28日16时(期间22:00至次日6:00系统维护),逾期不再受理。
现场核验材料:8月30日至8月3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到市级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现场审核点核验材料,逾期不再受理。未通过免试资格审核的人员,可于9月1日16时前登录报名系统选择“统考生”继续报名。
三、报名条件
(一)统考生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河北成人高考招生,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4.报考高中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高起本)、高中起点升专科(以下简称高起专)考生应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者具有同等学力。18周岁以下(2003年12月31日后出生)的考生须提交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证书。
报考专科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5.报考成人高校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及以上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县级及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2)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
(3)报考医学门类其他专业的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4)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6.报考河北师范大学“以成人高等教育形式培养本科学历小学教师”各专业的考生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考生必须是我省在职小学教师。
(2)所报专业应与现任教学科或拟任教学科一致(第二学历除外)。
(3)原则上任教学科为理科专业的教师不得报考文科专业。
7.农民工考生报名条件按《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总工会关于做好2021年度农民工“求学圆梦行动”学历提升教育工作的通知》(冀教高函〔2021〕50号)执行,报名资格由工会系统负责审核。
8.考生一般应在户口所在地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并参加考试。
根据《河北省居住证实施办法(试行)》(冀政发〔2016〕4号)《河北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规定》(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1〕第20号),在我省工作(生活)的外省籍人员,凭本人现工作(生活)所在地公安机关发放的有效《居住证》(不含居住登记凭证)可以在居住地(《居住证》发放公安机关所在市)报名。
在我省辖区内服役现役军人,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士兵证》(或《军官证》)以及所在部队团级以上人力资源部门出具的《介绍信》(证明为驻冀部队现役军人)报名。
在我省定居并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外国侨民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可以在居住地(市)报名。
(二)免试生
1.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2.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凭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相关项目考核合格证,可申请免试就读我省辖区内的成人高校专升本,学习形式为业余。
4.退役军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复员干部),凭身份证、退役证(义务兵/士官退出现役证、军官转业证书、军官复员证书)及符合相应报考条件的学历证书,可申请免试就读我省辖区内的成人高校专升本,学习形式为业余。
四、照顾加分政策
(一)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50分投档(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为30分),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1.获得地级以上(含)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省(区、市)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
2.获得省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的“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者。
3.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者。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
5.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6.少数民族考生。
7.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位于地级市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
8.年满25周岁以上人员(1996年12月31日前出生)。
9.户籍在我省原贫困县考生。
石家庄:行唐县、灵寿县、赞皇县、平山县
秦皇岛:青龙满族自治县
邯 郸:大名县、魏县、广平县、馆陶县、鸡泽县、肥乡区
邢 台:广宗县、临城县、巨鹿县、新河县、平乡县、威县、内丘县、临西县、南和区、任泽区
保 定:阜平县、唐县、涞源县、顺平县、博野县、易县、曲阳县、涞水县、望都县
张家口:张北县、康保县、沽源县、尚义县、蔚县、阳原县、怀安县、万全区、赤城县、崇礼区、涿鹿县
承 德:平泉市、滦平县、隆化县、丰宁满族自治县、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兴隆县、承德县
沧 州:海兴县、盐山县、南皮县、献县、孟村回族自治县、东光县、吴桥县
衡 水:武邑县、武强县、饶阳县、阜城县、故城县、枣强县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1.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
2.侨眷高级知识分子子女。
根据教育部规定,符合两项以上照顾政策的考生,其照顾分数不得累计,只选其最高分数给予照顾。
五、报名材料上传要求
(一)身份证件
所有考生均需上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湾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无有效身份证件的考生不能报名。
(二)准考证照片
1.照片要求
应为本人近三个月内彩色(白底)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片,照片必须清晰完整。电子照片标准尺寸不小于480像素(宽)×640像素(高),文件不超过6M,文件类型为jpg格式。照片人像须显示双肩、双耳,露双眉,头部占照片尺寸约2/3。
2.注意事项
此照片将作为本人准考证、考试身份核验、上传学信网录取照片。照片人像不得佩戴饰品,不得佩戴可能遮挡眼部、面部特征的粗框眼镜。照片人物表情不得过于夸张。
照片人像应尽量着正装,不得着制式服装(不得佩戴职业徽章),服装颜色应与照片底色有所区别。
不得上传全身照、风景照、生活照、背带(吊带)衫照、艺术照、侧面照、不规则手机照等。
照片不得进行拉伸、美化等操作,确保人像清晰、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否则会影响考试期间身份核验。
因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照顾加分材料
申请照顾加分考生(其中25周岁以上、少数民族考生以公安部门数据为准,不需单独上传证件),需在报名系统上传相关部门颁发的证件(证明)。其中,申请原贫困县照顾加分考生需上传户口簿(要求户主页和本人页拍到一张上传)。
(四)其他材料
在我省工作(生活)的外省籍考生,需上传《居住证》。无《居住证》或《居住证》不在有效期的考生不能报名。
未满18周岁考生,需上传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证书(含毕业证明书)。
上述(一)至(四)项材料,报名系统仅支持JPG格式上传,大小不超过6M,要求边框完整,字迹清晰,亮度均匀,文字正向显示。
六、现场核验材料要求
(一)现役军人考生,需提交本人有效《士兵证》(或军官证)原件、复印件,以及所在部队团级以上人力资源部门出具的《介绍信》。
(二)未满18周岁考生,需提交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证书(含毕业证明书)原件、复印件。
(三)申请照顾加分考生(不含25周岁以上、少数民族、申请原贫困县照顾加分考生),需提交相关部门颁发的证书(或证明)原件、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