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成人高考录取的最低控制分数线经省高招委批准报教育部备案后执行。高中起点升本科、专科的艺术类专业(除史论、编导类专业外)和体育类专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相应招生类型和考试科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艺术类高中起点升本科、专科考生数学成绩不计入总分,由招生学校录取时作为参考;高中起点升专科的公安类成人高校的全部专业、医学(药学类除外)专业和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的监狱管理专业、劳教管理专业,如上线生源不足可适当降低最低控制分数线,但不得低于相应考试科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
江西成人高考录取时,省教育考试院原则上根据招生学校各层次专业招生计划按考生统考科目总成绩向招生学校顺序投档。对于有专业课加试的学校,根据专业招生计划按加试合格考生名单按考生统考科目总成绩向招生学校顺序投档,招生学校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如院校提出要求则可在考生文化统考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招生学校的加试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于农林、水利、地质、矿业、测绘、远洋运输、社会福利类所有专业,以及专科起点升本科、高中起点升本科的公安、监狱、劳教类专业江西成人高考招生江西成人高考招生,如上线生源不足可适当降分向招生学校投档,降分幅度最大不得超过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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