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简介
湖北经济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始终坚持“育人为本,提高质量,规范发展,服务社会”办学指导思想,近些年精心谋划实施“双轨并行,四轮驱动”和“走出去,请进来”发展战略,大胆开拓创新,努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创业创新水平和社会服务能力,各项事业蓬勃发展,步入改革和发展的快车道湖北成考招生,学院将为实现我校继续教育事业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促进学校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财经大学而不懈奋斗!
湖北经济学院成人高考报考对象和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年满17周岁(2004年9月1日以前出生)。
3.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4.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5.报考高起本或高起专的考生应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证书。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6.考生一般应在户籍所在地报名、考试。凡在非身份证号所在地报名的,须提供在当地的户口薄或居住证或近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7.凡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身份证件报考;在中国定居的外国侨民可持所在地区公安机关核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报考。该两类考生的报名办法同其他考生,网上报名时证件类型选择“港澳台等”。
符合成人高等教育招生报名条件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按湖北省教育考试院2021年成人高考报名工作的通知要求办理(请广大考生务必于8月中旬开始密切关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2021年成人高考报名工作的通知”),志愿须填报湖北经济学院。
毕业与结业
1.学生在学校规定修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并由学校颁发毕业证书。
符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由学生本人申报,按有关规定评审通过后,学校颁发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2.学生在学校规定修业年限内湖北成考招生,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但未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可准予结业,由学校发给结业证书。
结业学生在结业后1年之内可向原函授站(点)申请课程重修,重修时间由原所属函授站(点)书面通知学生本人。结业生重修考试一般随在校生的期末考试进行。
重修合格者,学校颁发毕业证书,毕业时间按发证日期填写。
3.学满一学年以上退学的学生,学校发给写实性学习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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