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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网络教育本科毕业证(武汉大学2012年春季成人、网络高等学历教育毕业办证工作)

关于做好2012年春季成人、网络高等学历教育毕业办证工作的通知根据湖北省教育厅有关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工作要求,为做好我校2012年春季成人高等教育(以下简称成人高教)、网络高等学历教育(以下简称网络教育)毕业证书办理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及要求通知如下:请各有关单位在规定的时间之内,按要求完成毕业办证的各项工作,确保我校成人高教、网络教育2012年春季毕业生学历电子注册信息及时、有效、准确。

关于做好2012年春季成人、网络高等学历教育毕业办证工作的通知

继教函〔2011〕41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北省教育厅有关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工作要求武汉大学网络教育本科毕业证,为做好我校2012年春季成人高等教育(以下简称成人高教)、网络高等学历教育(以下简称网络教育)毕业证书办理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毕业条件

1.凡学习期满,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学籍,完成在校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含毕业设计),经考核,成绩合格和思想品德鉴定达到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准予毕业。

2.由于部分课程考试成绩不合格等原因,未能按期正常毕业的2010届、2011届往届生,经各有关单位组织安排补考,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后,准予申报毕业。

3.通过教育部入学资格复查取得学籍的学生,达到毕业要求后,准予申报毕业。

二、毕业办证工作的要求及办法

(一) 报送毕业生数据及材料时间

2011年11月7日—11月18日

(二) 按办学类型分别报送毕业数据及材料

成人高教毕业生数据及材料按专业归口,由各办学学院(系)集中报送我院;网络教育毕业生数据及材料以校外学习中心为单位,由各学习中心直接报送我院。

(三) 毕业数据及材料操作要求

报送毕业数据及材料包括:毕业生电子注册数据库、毕业生名册、毕业生人数统计表。

1.毕业生电子注册数据库操作要求。

(1)各有关单位必须在我院下发的成人高教、网络教育“预计毕业生大库”(不含专科学历资格待查学生)中筛选、提取毕业生信息。具体要求:在“预计毕业生大库”中查找到学生记录后,在该记录的“bj”字段中作毕业预审标记,且标记统一使用“by”符号。提取的毕业生电子注册数据库以“有关单位名称简称+2012春+成教或网教毕业生”命名。我院只接收已做“by”标记的预审毕业数据库。

各有关单位在作标记前,必须仔细清查、反复核对在读学生毕业资格及身份信息,确保在读学生信息和“预计毕业生大库”的信息完全一致(其中重点核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出生日期、毕业专业名称、学习形式 6项字段信息),不得错填、漏报,杜绝因同名同姓、毕业专业不符等原因而错报毕业生数据的问题,确保毕业生数据准确无误。

(2)更正毕业信息要求。各有关单位对ksh(考试号)、xh(学号)、cc(层次)、xz(学制)、rxrq(入学日期)5个字段内容不允许作任何更改,除以上5个字段之外武汉大学网络教育本科毕业证,其它字段原则上不得随意更改。如果确属需要更正的信息,由相关单位以报告的形式(报告形式在学籍管理群内下载,见“关于更正××等××名在校生学籍信息的报告”),将学生信息变更材料汇总一同报送我院审核,经我院和省教育厅审核、修改通过后,变更信息方能有效。

(3)外校转入学籍处理办法。因从外校转入原因所致在“毕业生大库”中找不到的学生信息,需在相关单位毕业生电子注册数据库中添加,并在该记录的“bz”字段中注明“何年何月从何校转入”字样。

2.毕业生名册

(1)各有关单位根据制作完成的毕业生电子注册数据库打印制作毕业生名册;

(2)毕业生名册用A4纸横向打印,信息必须包括:考生号、学号、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专业名称、层次、形式、学制、办学单位、入学日期、备注;

(3)毕业生名册必须与报送的毕业生电子注册数据库信息严格保持一致。各有关单位应对报送的毕业生数据进行仔细复核,复核无误后,由各有关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在毕业生名册每一页上加盖有关单位公章。

3.毕业生人数统计表

按年级、专业、层次和学习形式统计报送毕业生人数。统计表应加盖有关单位公章,相关经办人和分管领导签字。

三、报送毕业生成绩的要求

我院依据各院系报送的成人高教、网络教育成绩审核学生毕业资格。报送成人高教、网络教育所有学期课程考试成绩登记表、网络教育统考免考申请材料必须于2011年11月7日之前完成;报送成人高教毕业生成绩总表必须于2011年11月18日之前完成,超过以上时间,不再接收成绩数据及材料。

成人高教毕业生成绩总表要以班为单位,按专业、课程分类整理和登记成绩。毕业生成绩总表由办学学院(系)采用电子表形式输入汇总,按注册学籍学号由小到大排序排列,用A3纸张横向打印,经办学学院(系) 分管领导及经办人签名,并加盖院系公章后,与成绩总表电子档一同报送我院。

各类成绩管理表格均可在继续教育学院网页“成人教育-下载中心”下载。

四、报送毕业生档案的要求

1.报送时间:2011年12月20日之前。

办学学院(系)报送毕业生成绩档案(含电子版和纸质成绩单)之后,方能领取毕业证书。

2.学生的毕业档案材料包括:身份证或户口薄(复印件)、准考证、考生信息表、新生录取通知书、新生入学登记表、专科毕业证书(复印件)与专科资格认证材料、学生个人成绩总表、毕业生登记表及学籍异动审批、在籍期间的奖惩材料等。凡进入学生毕业档案的复印件必须与原件一致,审核人必须签名。各办学学院(系)应将学生毕业档案密封,学生领取毕业证书时,一同领取毕业档案。学生毕业档案由学生自行移交本人工作单位或相关人事代理机构。

3.毕业生的成绩将入我校档案馆长期保存,各有关单位要按入档要求编制好每一位毕业生的成绩档案,并按时报送到我院。

五、注意事项

1.毕业生的毕业办证及学历电子注册工作是一项时间性、政策性要求严格的工作。毕业生学历信息的及时注册与电子注册数据的准确性,直接关系到学生的就业和发展,影响学校的办学声誉和国家学历管理制度的严肃性。我校毕业生办证工作实行逐级负责制,各有关单位务必要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和领导。请各有关单位在规定的时间之内,按要求完成毕业办证的各项工作,确保我校成人高教、网络教育2012年春季毕业生学历电子注册信息及时、有效、准确。

凡逾期不报送毕业数据及材料或因管理人员工作不负责、不认真,导致毕业生电子注册数据遗漏、错误而引起的纠纷和后果,由相关单位和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2.入学资格复查办法。我院办理2011年毕业资格复查时间定于:2011年10月24日-2011年11月4日。资格复查对象是未取得教育部正式学籍的学生。资格复查范围是网络教育2008年-2010年入学学生。资格复查工作由各有关单位组织进行,以报告形式报送入学资格清查结果至我院(报告形式在学籍管理群内下载,见“关于复查××级学生入学资格情况的报告”),经我院复审,报教育部审批。

各有关单位不得随意增加毕业预审数据。请各有关单位自接到本通知和待查学生名单(在学籍管理群内下载)之日起,务必及时通知学生按时提交复查材料至我院,我院将以书面通知形式向各学习中心反馈教育部审批结果及处理决定。此次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结束后,我院今后原则上不再受理2008年-2010年入学学生资格复查。

凡教育部审批入学资格通过的学生,取得正式学籍,具备入学资格,待学生完成全部课程,成绩合格,才能准予毕业。凡未能按期提交复核材料或复核不通过的学生,不具备入学资格,不能办理和发放毕业证书。

3.电子图像是毕业生学历电子注册信息的一项重要内容。依据教育部办公厅教学厅[2009]8号文件和湖北省教育厅鄂教学[2010]3号文件中有关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工作的要求,成人高教、网络教育毕业生图像信息必须经新华社采集。请各有关单位与新华社各分社主动联系,及时完成毕业生图像信息的采集与核对工作。毕业生电子注册数据库中的身份证号必须要与电子照片采集库中的身份证号一致。从此届办证工作之日起,凡未及时采集和注册电子图像的学生,湖北省教育厅将不再受理其学历电子注册数据。

4.各有关单位不得以办理毕业证书的名义向学生收取任何办证费用。

武汉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