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教育文凭国家承认。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经教育部批准开办远程教育的高校有自主办学的权利,自主制定计划、自主招生、自主出题进行入学考试,颁发何种毕业文凭也由高校自主决定,所有开办的专业均能授予学位。这些文凭和学位国家均正式承认,并参加全国学历文凭网上“电子认证注册”。目前教育部批准了68所高等学校开展现代远程教育(网络教育)试点,对这68所高校培养的达到本、专科毕业要求的网络教育学生,由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北京交大远程网络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后北京交大远程网络教育,国家予以承认。
这68所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名单如下:
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邮电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北京语言大学、中国传媒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中央音乐学院、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中国医科大学、东北大学、东北财经大学、吉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东北农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上海第二医科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东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江南大学、浙江大学、厦门大学、福建师范大学、山东大学、中国石油大学、郑州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理工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湖南大学、中南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四川大学、重庆大学、西南交通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南科技大学、四川农业大学、西南大学、西南财经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兰州大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
需要提醒的是只有上述68所高校的网络教育(远程教育)文凭才是国家承认的文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