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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网络教育 学位(教育部多次提及,部分高校有规定,研究生分流淘汰真的要来了?)

前段时间,清华大学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了《清华大学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全过程管理的意见》,提到了“对不适合继续攻读学位的研究生及早提出分流建议”。此外,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曾联合发布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要完善研究生培养分流退出制度。(三)已获得硕士学位的普通博士研究生,根据下述具体情况实施分流或终止培养:

前段时间,清华大学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了《清华大学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全过程管理的意见》,提到了“对不适合继续攻读学位的研究生及早提出分流建议”。近些年,我们频繁听到高校提到研究生分流机制:

教育部曾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培养管理的通知》中要求“对不适合继续攻读学位的研究生要落实及早分流,加大分流力度”。

前不久,教育部发布了题为《中山大学坚持与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同频共振 推动研究生教育内涵建设》的简报。简报中指出人大网络教育 学位,严把“培养关”,加强研究生中期考核、资格考试、论文开题、答辩等环节的过程管理和考核,加大分流退出力度,建立“逐年考核、逐步分流”的全程优质培养模式。

此外,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曾联合发布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要完善研究生培养分流退出制度。进一步完善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加强研究生课程学习、中期考核、资格考试、论文开题、答辩等环节的过程管理和考核,畅通博士研究生向硕士层次的分流渠道,加大分流退出力度。建立健全博士研究生分流退出激励机制。

博士生被分流具体情况如何?

对于什么样的博士生需要被分流、分流去向如何等不少人有疑问,而关于这一点,通过《北航博士研究生分流退出机制实施细则(试行)》,我们或许可以大概了解。

博士研究生在培养过程中,发生如下情况之一,将实施分流或终止培养:

1. 因思想品德及学术道德问题,不宜继续培养者;

2. 因学位论文查重被取消学位申请资格者;

3. 博士资格考试两次均未通过者;

4. 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开题答辩者;

5. 博士开题答辩两次均未通过者;

6. 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逾期未申请延期、或延期申请未获批准者;

7. 由责任导师提出分流或终止培养,并经研究生所在学院批准者;

8. 由于其他原因不宜继续博士培养者。

符合以上第 3 项至第 8 项之一者,根据实际情况,实施分流或予以终止培养:

(一)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经本人或责任导师申请,并经学院及学校批准,可转为同类型(学术学位/专业学位)、同学科/类别的硕士研究生,然后按照硕士研究生的要求对其培养,并须在一年内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否则予以终止培养。

(二)硕博连读研究生,根据下述具体情况实施分流或予以终止培养:

1. 相同一级学科/类别硕博连读研究生,经本人或责任导师申请,并经现学院及学校批准,可转为同学科/类别的硕士研究生,按照相应硕士研究生的要求对其培养,并须在一年内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否则予以终止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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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跨一级学科/类别硕博连读研究生,经本人或责任导师申请,并经现学院及学校批准,可转为现学科/类别的硕士研究生,按照相应硕士研究生的要求对其培养,并须在一年内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否则予以终止培养。如果本人希望退回到原学科/类别,必须经本人申请,并经过现就读学院、拟接收学院以及拟接收导师及学校批准后,可按照原学科/类别的硕士研究生的要求对其培养,并须在一年内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否则予以终止培养。

3. 已获硕士学位的硕博连读研究生,根据下述具体情况实施分流或予以终止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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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现在所学学科/类别与获得硕士学位的学科/类别不相同,则经本人或责任导师申请,并经学院及学校批准后,可申请现所学学科/类别的硕士学位论文答辩。

(2) 现在所学学科/类别与获得硕士学位的学科/类别相同,则予以终止培养。

(三)已获得硕士学位的普通博士研究生,根据下述具体情况实施分流或终止培养:

1. 现在所学学科/类别与获得硕士学位的学科/类别不相同,或非本校生源,则经本人或责任导师申请,并经所在学院及学校批准后,可申请现所学学科的硕士学位论文答辩。

2. 现在所学学科/类别与获得硕士学位的学科/类别相同的本校生源,则予以终止培养。

分流,他们这么说

所谓分流,其实就是在研究生的培养过程中,对研究生进行考核、筛选、分流和淘汰。分流一般在博士的中期考核后进行。有学者指出,从实践来看,分流一般有三种结果:直接退出;向较高一级分流培养(比如硕转博);向较低一级分流培养(比如博转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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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据南京人民广播电台报道,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科学院院士、南京大学校长吕建表示人大网络教育 学位,我国可能有65%的博士无法按期毕业。

他表示,不是所有的博士生都理所当然能毕业,目前,我们的博士教育体系是开头松——中间松——毕业严。能不能在中间过程也严格起来?一旦严格要求,老师要有更多的时间投入到博士生培养过程中,在学问上关心学生,在思想品德上、人生观价值观的塑造上影响学生。

他建议构建一个合理的分流机制,让适合的人读下去,为国家做出更多的贡献,然后尽量按时毕业;不适合的,用分流技术。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师范大学党委书记程建平说,在研究生培养阶段,学校一般也有一套管理制度,比如规定硕博连读的学生达不到规定要求,就转为硕士;在若干年内没有完成规定学业,就不能毕业,甚至做退学处理。“不过我们一般不说‘淘汰’,说‘不能正常毕业’。”

他认为,分流如果要真刀真枪实行,难度应该不小。“淘汰一个学生其实很‘费劲’,有些人会觉得,与其这么折腾,不如让学生过了算了。”程建平说,要把分流制推行下去,得有相关管理部门“撑腰”“支持你做”。其实,对于不想学、学不进的人,及早分流,也可以不用再继续浪费时间,并非坏事。

全国政协委员、广西大学校长赵跃宇表示,研究生培养有一定的标准,学生没有达到标准,就不该让其毕业。在研究生培养的全过程,都可以实行分流或者淘汰。

清华大学教育研究院原副院长袁本涛教授曾与麦可思研究做过关于我国高校研究生淘汰机制的构建的相关分享。其中提到,研究生淘汰机制的建立是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的重要举措之一,可以说没有淘汰机制,就很难有竞争和活力。对研究生的淘汰,建议用分流制度替代淘汰制度。因为在中国,一个在读研究生被淘汰,其未来的发展是非常艰难的。分流的意思是,通过一段时间的研究生阶段学习,经过观察和考核,让研究生有不同的出路。这样既能够帮助这些学生减轻心理压力,也有助于社会的稳定。特别是对那些来自贫困地区、贫困家庭的学生,学校应该给予相应的关怀,而不是简单地“淘汰”了事。

本文综合自:清华大学官方微信公众号、北航网络空间安全学院网站、《科技日报》、麦可思研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