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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网络教育对新生入学的要求是什么(2015狮山教育新生入学)

3、学院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和招生计划,确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确保秋季招生2000人指标的完成。1、我校2009年秋季网络教育实行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方式。2、学院统一安排入学考试,校外学习中心不得擅自组织入学考试。1、2009年秋季网络教育招生录取时间拟安排在2009年9月上旬进行,具体录取时间另行通知。

各校外学习中心: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和学校对网络教育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根据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我院网络教育招生工作的要求,我校2009年秋季网络教育招生计划为2000人,按照“规范管理,控制规模,提高质量,树立品牌”的工作方针,为做好2009年秋季网络教育招生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严格执行招生计划管理

1、各校外学习中心2009年秋季招生计划安排将根据各学习中心办学条件、管理能力和历年招生录取实际情况由学院统一编制,经学校审批同意后向学习中心下达。

2、各校外学习中心应严格按学院下达的2009年秋季网络教育招生计划和所在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招生的专业和层次组织生源,学院将严格按下达的招生计划和所在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招生的专业和层次办理录取手续。

3、学院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和招生计划,确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确保秋季招生2000人指标的完成。

二、加强对招生宣传工作的管理

1、各校外学习中心在招生宣传工作中应严格按《北京科技经济管理学院网络教育学院2009年秋季招生简章》内容进行宣传,不得进行不实、虚假、夸大宣传。

2、各校外学习中心严格按所在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专业、层次及《北京科技经济管理学院网络教育学院2009年秋季招生简章》上的专业、层次进行宣传。如学习中心需增加招生专业,必须书面报告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按程序进行审批。未经学院批准不得开办其他专业。

3、各校外学习中心为了加强招生宣传力度,需通过各类媒体进行宣传的,其宣传材料必须先经学院审批后方能对外发布。

4、严禁校外学习中心以网络教育名义招收或变相招收各层次、各类型的全日制形式学习的高等学历教育学生,不得组织招收各级各类全日制脱产学习的在校学生(含全日制脱产学习的自考学生和脱产学习的职业技能培训学生)同时兼读或套读网络高等学历教育;严禁校外学习中心跨省(市)或跨地区、招生宣传;严禁校外学习中心在异地有组织、有规模招收学生或委托其他招生机构代理招生;严禁在本学习中心以外设置教学点或考试地点。

5、禁止招收“跟班学习学生”,学院不安排“跟班学习学生”课程考试事宜。

6、学院为维护学校办学的社会声誉,加强对各校外学习中心招生宣传及其招生全过程的监管,对违规违纪招生且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校外学习中心我校网络教育对新生入学的要求是什么,学院将暂停其招生资格。

三、做好招生报名工作

1、我校2009年秋季网络教育实行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方式。现场报名由考生直接到北京科技经济管理学院网络教育学院或校外学习中心办理报名手续;网上报名由考生先登陆网络教育学院主页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进行报名,再到所报学习中心验证、确认信息并交报名考试费。

2、各校外学习中心在接待报名考生时,由考生本人填写《北京科技经济管理学院网络教育考生报名登记表》,考生基本信息要求全面、准确、真实可靠;校外学习中心不得替代考生填写《北京科技经济管理学院网络教育考生报名登记表》;报考考生资格材料、证明材料应粘贴表后。

3、报名考试费核收140元(符合免试入学条件者只交报名费50元)。

4、做好报考考生入学资格的审查工作。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持有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学历证书网上查询结果”或“学历证书鉴定证明”,校外学习中心才能接受报名,并按《关于做好我校网络教育报名考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要求进行落实。

5、各校外学习中心要认真做好现场报名考生的网上报名工作,严格按照学院下发的有关网上报名的规定进行操作,做到网上报名数据齐全、无误。各校外学习中心对网上报名考生在进行考生基本信息确认、考生入学资格的审查后,按规定完成网上报名审核操作等程序。网上报名各项程序必须在2009年9月10日前完成,学院将在2009年9月10日关闭各学习中心网上报名功能。

6、认真做好报考考生电子相片采集工作,按学院《关于做好网络教育报名考生电子相片和其他基本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完成电子相片采集工作。各学习中心和报名考生在办理报名手续时,应上传考生电子相片。

四、认真做好考生入学考试组织工作

1、各校外学习中心应在2009年9月10日前与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联系考生入学考试考务工作,以确保9月15日入学考试工作顺利完成。

2、学院统一安排入学考试我校网络教育对新生入学的要求是什么,校外学习中心不得擅自组织入学考试。

3、各校外学习中心应认真做好网络教育入学考试宣传、考场布置、监考教师安排等项工作,严格考试纪律。

4、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按要求做好入学考试试卷保密、巡考员选派等有关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做好入学考试试卷阅卷、评分、登分工作。

五、照顾录取和免试入学的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录取时可在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

1)、获得市、州以上人民政府(党委),国务院各部委及省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模范(优秀)党员称号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

2)、获得省级以上工、青、妇等组织授予的“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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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人民警察荣立三等功以上者;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

5)、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6)、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地处市、州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

7)、各省、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山区(贫困)县、市、区的考生。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入学。

1).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者;

2).“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3).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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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

5).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

6).已具备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毕业证书者,报考专科层次学习的;

7).已具备国民教育系列本科毕业证书者,报考本科层次学习的;

上述免试入学者,报名时须出具获奖证书原始件、相应毕业证书材料,经学院主管领导批准后,可免试入学。

3、享受照顾录取的考生,具备几种录取照顾条件的,只能享受其中一种,不能累计加分。

六、加强对录取工作的管理,保证录取工作按期完成。

1、2009年秋季网络教育招生录取时间拟安排在2009年9月上旬进行,具体录取时间另行通知。录取结束后不再办理补录手续。

2、学院招生办公室严格对学习中心考生基本信息、报名登记表、入学资格进行审查,对下列违规情形的不予办理录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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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跨省(市)或跨地区、招收的考生;

(2)没有入学考试成绩;成绩低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

(3)入学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

(4)没有达到规定的报考入学年龄的考生(报考专科层次的考生出生日期在1991年12月30日前);

(5)有弄虚作假,考试舞弊等违规违纪的考生;

3、校外学习中心在办理录取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北京科技经济管理学院网络教育现场录取程序的实施办法》(试行)的要求办理现场录取手续。

4、校外学习中心在录取工作结束时应将《北京科技经济管理学院网络教育考生报名登记表》按专业、层次以及学号顺序进行整理,并签署录取意见和加盖公章。

七、认真做好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数据上报、注册工作

1、校外学习中心应及时将录取结果通知考生,并要求录取的新生按规定时间内到本学习中心办理报到、缴费等入学手续,同时做好对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

2、校外学习中心在秋季招生录取过程中将本中心2009年春季录取新生的电子注册数据用U盘拷回,进行仔细核对,对发现有录取且未电子注册的学生要及时办理电子注册手续。

3、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9年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网络高等学历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要求,各校外学习中心按照本地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做好相关数据准备、报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