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目标
培养掌握现代行政管理知识,具有较强的管理、经营、策划、调研、交际能力,能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从事行政管理工作的高级管理人才。
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行政学、政治学、管理学、法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行政学理论研究、公共政策分析、社会调查与统计、外语、公文写作和办公自动化等方面的基本训练,具备行政管理的基本能力及科研的初步能力。
主要课程
政治学原理、行政管理学、公共管理导论、公共政策、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行政法学、国家公务员制度、公共领导学、管理心理学、公文写作等等。
就业方向
1.在县级以上政府的民政职能部门和事业单位就业;
2.从事乡镇民政办公室管理工作;从事城镇街道民政所管理工作;
3.从事县(或市)以上民政部门以及民间组织中介机构管理工作;
4.从事婚姻服务中介机构、收养登记服务中介机构管理工作;
5.从事婚姻管理、收养登记管理、行政区划管理工作;
6.从事地名管理、社团管理工作;
7.从事殡葬管理、收容遣送管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