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经济学院出了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章程,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2020年该校的招生计划。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湖北经济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规范招生工作程序湖北省成人高考教育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校名为“湖北经济学院”(国标代码:11600),是湖北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校注册地址: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开发区杨桥湖大道8号;邮编:430205。
第三条学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招生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学校成立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是学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领导和决策机构,主要职责是全面领导学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管理和监督工作,制定招生政策,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五条学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成教招办”),成教招办设立在继续教育学院,是学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成人高等教育招生政策和制度,在学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湖北省成人高考教育网,具体负责学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日常工作。
第六条学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在湖北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学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监督电话:。
第三章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
第七条2020年学校成人高等教育拟招生2800人,其中专科1200人、本科1600人。
第八条专业名称、培养层次、学习形式、修业年限及学费标准如下: